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7期)、《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8期)、《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期)、《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0期)、《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9期),涉及苏州市部分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皮皮虾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17期)涉及吴中区城区翟勇海鲜摊经营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梭子蟹、爬虾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17期)、(2022年第20期)涉及苏州长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梭子蟹、爬虾,镉(以Cd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均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2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养殖环节问题。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合格产品无法通过进货查验来发现,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龙眼萝卜头(盐渍菜)即食类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18期)涉及标称苏州市平望调料酱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龙眼萝卜头(盐渍菜)即食类,阿斯巴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操作不当所致。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不合格龙眼萝卜头(盐渍菜)即食类1778袋、没收违法所得281.96元、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鱼皮花生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18期)涉及标称苏州苏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所致。太仓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警告、没收召回的鱼皮花生3.448kg、处罚款8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云片糕(熟粉类糕点)、步步糕(熟粉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告》(2022年第19期)涉及苏时杭代商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酥香记食品厂生产的云片糕(熟粉类糕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通告》(2022年第29期)涉及吴江趣集超市经营的标称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酥香记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熟粉类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为原料问题。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酥香记食品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843元、处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经查,造成该批次云片糕(熟粉类糕点)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苏时杭代商业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做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7.5元、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造成该批次步步糕(熟粉类糕点)不合格原因为生产环节问题。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吴江趣集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元、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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